2019/4/20

【勸世文】濫發愛心的壞人

今天檢討的是:濫發愛心的壞人

不讓對方成長,用幫助為名包裝自己,其實是壞蛋
假好心(即使他的出發點真的是發自內心的想幫助)

這是本篇的結論,先放在開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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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港星婚外情,馬國明的回答,正是靈界的做法(自己去看新聞)

只有當事人自己才有資格說話,其他人在一旁守護,等他們做出最終決定,每個人都能從中學到事情,這才是靈魂需要的

他們不需要謾罵、責怪,因此才會產生人類所不及的「光與愛」

要體會所謂的光與愛,其實是在這方面展現出來的

一般人認為的光與愛:我有困苦時,你要來幫我,無條件的付出資源

其實不是喔,真正的光與愛,是毫無干涉的守候

並非你欠缺了,我就補上
是看著你匱乏,在一旁守著你,避免你做出傻事,但是也不會給出你當下需要的資源

資源是要自己找的,不是求來的,只要是求來的,一律要付出代價

本身的能力(福報)不夠扛代價,那就還債或是求不到資源

靈界(高層次)絕對不會在事情剛發生就插手、加上自己的評論
任何事情都要當事人自己去經歷,我們只負責守候
就只有這樣而已

我一直奉行著,照顧好自己,才會去照顧他人
先讓自己心情好,我才會去管其他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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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細回想,人類的一廂情願是不是太可怕了,真以為跟天使們求什麼都有用

還有

那種自以為厲害,太想插手助人的行為……

都是★自以為善良的惡★

絕對不要在對方沒有求救前,自行提供援助

人太好心,是有病的—>自大病,不是慈悲

對方就沒有到真的不出手不行,私自幫助,是阻礙了他的成長

而你卻自以為好心幫助

要對方確實的向自己求助,才可成立契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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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說法,又會被評論為無情,沒有同理心
出手時機的拿捏,要看
▶當事人是否有能力自己解決

對方未求助就自行出手
一定要:
▶當事人無力自行脫困
例如年幼者被家暴、各種無法自力救濟的困境,才是被允許的援助

除此之外,都是自以為善良的自大病

所以一定要優先培養自己的視察能力,關心社會時事,了解社會險惡,多方面思考,看清人心操作面

不夠了解,就無法判斷,對方是真的需要,還是暫時抒發情緒

★這都是自己的錯

做人一定要把自己能做的際份完成,才談幫助他人

也就是我一早說過的,自己高興,才去照顧別人

行有餘力的幫助,才是真幫助

自己也跟著陷入水塘,那是沽名釣譽,假好心,沒認清自己的極限

多少難聽話我都說的出口的,只要你是那個不自量力的白癡

也盡量不要借助別人的能力去幫助對方,自己有能力比較好

很多的轉介紹,也要建立在,對方真的有發出確實的求救需求,才能幫忙轉介

不是看到人家抱怨,就覺得自己有認識人,可以提供協助

真的要分清楚,對方到底有沒有要求幫忙的意願

★對方沒有真正的需要時,一切就是一廂情願=自大=白目=阻礙對方學習

最好的例子:寵小孩的家長
這樣你就懂了吧

所以啊~搞清楚

並不是有能力就要幫助別人

有能力是他家的事,其他人需要學習,才會有能力,不是濫用能力去揠苗助長

一直以來都是兩回事

★就是一群智障以為:有能力者是天職,就是要幫助別人

有能力只是更好生活,不是懲罰、不是道德綁架他必須去幫助他人

搞!清!楚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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